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须知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联合管理的,直接关系到宝宝的户籍、身份证等个人信息的办理和采集,是宝宝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个法律文书,将伴随一生!出生医学证明的办理非常严格,要求比较繁琐,请各位新爸妈仔细阅读,按照要求进行办理,以免影响宝宝后续的落户等问题。
首 次 办 理 须 知
1. 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母亲亲自办理,不能由他人代办;
2. 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3. 请您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携带以下材料:
(1)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使用A4纸,身份证正反面要复印在同一面上,清晰可辨);身份证确保在有效期内;
(2) 提供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
(3) 必须提供孩子姓名;
4. 办理时限:最好出院前办理,如出院前未办理,请母亲本人一月内前来办理;
5. 母亲提供的内容要准确、真实、可靠,出生证明一经签发,所有内容不能更改;
6. 办理后请您携带出生证明到我院门诊大厅总服务台盖章,方可生效;
7. 办理后出生医学证明上禁止涂改、不要私拆副页、请勿塑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补 发 须 知
1. 补证时必须母亲本人携带以下材料,不得由他人代办;
(1)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已落户应同时携带孩子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3) 于我院门诊病案室复印病历;
(4) 填写补发申请,由地坛医院院办理出生证人员签字,确认签字;
2. 注意事项
(1) 身份证、户口本确保有效
(2) 我院仅负责初审,审核完毕后到我院医务处盖章后,携带材料前往朝阳妇幼保健院完成补办,补办当时不能拿到证,十个工作日后才可领取
(3) 朝阳妇幼保健院补办时间:每周三、周五下午13:30-15:00(父母双方必须同时到场)
拓展******为什么办出生证必须要母亲亲自去办
根据妇女儿童保健法及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为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新生儿出生证必须由其母亲领取,如果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委托书》、父母双方和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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