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纪委市监委通报3起 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怀柔区雁栖镇乐园庄村村委会原主任单景涛侵占路灯改造项目款问题。2015年至2016年间,时任村党支部委员、监委会主任单景涛在负责改造本村路灯项目中,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增安装人工费、虚开电料款等方式,侵占该项目款人民币2.44万余元,并收受供货商给予的好处费人民币2000元。单景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门头沟区清水镇胜利村党支部原书记陈广金侵吞补助款问题。2013年9月至2014年1月,清水镇政府分批将北京市下拨的“7.21”灾后畜牧业恢复生产资金补助款人民币60万元拨付至胜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其中,包括用于恢复胜利村集体肉鸡大棚生产的补助款34万元。陈广金利用职务便利,将该补助款全部用于修缮其个人肉鸡大棚,侵吞不应当由其个人使用的补助款人民币34万元。陈广金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通州新世纪园艺农场(全民所有制企业)原职工杜林福骗取补贴款问题。2009年至2014年间,杜林福利用职务便利,以其个人名义为农场土地申领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款共计人民币5万余元,并占有侵吞;2014年,杜林福利用职务便利,为农场申领雹灾补贴款人民币11.4万元,并占有侵吞。杜林福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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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基层腐败关系人心向背。相比“大老虎”,群众对近在身边的“蝇贪”“蚁贪”更有切肤之痛。发生在基层的小官贪腐,既损害着百姓的切身利益,又啃噬着百姓的获得感,更挥霍了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如果得不到及时遏制,必将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导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2014年,当“小官巨腐”这个词首次出现在中央第二巡视组向北京市反馈报告中时,就已深深触痛了人们对腐败的认知底线,也为北京市向群众身边的腐败亮剑吹响了冲锋号。北京市纪委及各区纪委全线出击、迅速行动,针对“小官贪腐”开展大起底、大排查和精确打击、快查快处,针对基层党员干部,掀起为期半年的反腐风暴。截至当年11月底,共立案120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64人,其中乡科级261人;移送司法机关133人。
为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各项重要举措落实到位,2015年起,北京市纪委在查处“小官贪腐”的基础上,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启动了“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治理和“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并将深化“两个专项”工作放到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和把握,坚决反对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问题,着力发现和纠正懒政怠政不作为、违反政策乱作为、滥用职权胡作为、谋取私利妄作为等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不思进取、不敢担当、不抓落实、不接地气等突出问题。
仅今年以来,北京全市在治理“为官不为”“为官乱为”方面开展了约谈函询90次,对67人提出组织处理意见,给予党政纪处分115人;在“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进行约谈函询85次,提出组织处理5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65人。通过强有力的问责,进一步推动“两个专项”工作在推进作风建设、治理微腐败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文/杨齐;责任编辑/杨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