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坛医院博士生入学申请考核制暂行招生细则
为了更好落实北医(2013)部研字142号文件--《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生入学申请考核制暂行招生办法》的通知精神,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招收到具有科学研究素质,并愿意从事科研工作的优质生源,北京地坛医院特制订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组织工作
1.北京地坛医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主管院长、纪检、科教处长、导师和行政管理人员组成。组织安排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生入学申请考核招生工作。
2.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博士生入学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接受审核申请、组织业务综合能力考核;审核上报拟录取名单等。
3.我院成立招生考核小组,其成员不少于3名具有正高以上职称的专家(含导师)。设组长1名,负责本学科博士生入学考核等相关工作。
二、报考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报考医学科学学位研究生:
(1)已获得硕士学位者;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包括本校及外校)中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可申请推荐免试直博生。
3.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要求:
(1)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2)GRE成绩1200分及以上(旧),或成绩305分及以上(新)(5年内有效);
(3)GMAT成绩600分及以上(5年内有效);
(4)WSK(PETS 5)考试合格(5年内有效);
(5)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40分及以上(3年内有效);
(6)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
(7)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8)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外高等学校获得过学士以上学位。
考生未达到以上水平者原则上不接受申请。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6.两名与本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三、申请办法
1.考生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医学部《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硕士生课程成绩单(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3)学位、学历证书的扫描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院(处)的证明信,其中须注明是否在XXXX年毕业);
(4)英语成绩证明(或证书)扫描件;
(5)两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不包括所报导师;医学部在学硕士生还须交硕士导师推荐书;
(6)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的陈述和证明;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希望的研究方向及设想的陈述书;
(8)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详细论文摘要和目录等)(一份);
(9)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书(一份);
(10)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
申请材料分别装订成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由1-6项组成,复印件由1-10项组成。封面标注“博士生申请材料原件”或“博士生申请材料复印件”。
考生将申请材料在报名当年的12月25日前寄或送交至申请北京地坛医院(部)主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科教处)。
四、申请材料审核
1.北京地坛医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专家小组对考生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根据考生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综合能力、专家推荐书、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进行综合评议,择优确定接收申请者名单。申请人数与招生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1.5。
2.北京地坛医院科教处通知初审合格的考生前来我院参加考核。届时,科教处须查验考生的学位、学历证书、英语水平成绩证明等原件。
3.北京地坛医院科教处将通过资格初审考生的“博士生申请材料复印件”交各学科招生考核小组。考生被录取后,科教处将其“博士生申请材料原件”交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博士生入学考核
1.英语考试:
凡未达到申请条件中英语要求者,且学院审核认为特别优秀或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考生,均须参加医学部统一组织的博士生英语入学考试。
2.业务综合能力考核:
采取综合考核(面试或笔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
考核时间累计不能少于3小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面试考核博士研究生,根据外语口试、专业及基础知识、实际操作能力、综合素质、报考材料等面试提问打分,按照成绩高低依次录取。从而达到考察考生真实水平,公平公正招生为目的。
在考核中应对考生的申请材料、学科背景、综合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科研素养、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考生应向招生考核小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考核小组按照本学院的“博士生入学申请考核招生细则”中评分要求对考生进行评分。应设秘书1名,负责考核的记录工作并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3.录取
根据考生本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德、智、体全面衡量,经考核后按照本学院的“博士生入学申请考核招生细则”中的录取办法择优拟录取。参加医学部统一组织的博士生英语入学考试者须达到医学部公布的基本分数线方可录取。
我院将拟录取名单审核后报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
六、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机制
1.为切实贯彻执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行政监控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办法,严格实行公示制度。
2.我院在考核前须将招生考核细则(包括考核方式、录取原则、时间和地点)及时报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在本学院网站公布招生考核细则。在考核时严格按照公布的细则执行。
3.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网站公示博士生招生工作相关要求、考核成绩和拟录取名单。
4.如有考生对所公布的接收申请名单、拟录取名单或考核录取有关问题提出置疑,本学院负责及时给予妥善答复。
5.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考生可向北京地坛医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有争议也可向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必要时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可向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做出裁决。
6.我学院在招生录取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决杜绝“人情风”、“走后门”等不良倾向。一旦发现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01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