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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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急诊留观工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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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9-30 点击量:

为保障急诊留观患者安全,规范急诊留观工作流程,特制定本规定。

一、根据病情需要,必须急诊观察的患者,可在留观区进行观察,观察时间原则上一般不超过72小时。

二、有下列病情之一可选择急诊留观:

(一)病情危重的。

(二)暂不能确诊,但病情可能加重的。

(三)已明确诊断,但病情较重不宜在门诊或居家治疗的。

(四)符合入院条件病房暂无床的。

(五)其他特殊情况而需要留观的。

三、凡留观患者应由经诊医师开具留观通知单,办理留观手续后,送入急诊留观区。

四、需留观的患者,医生应向值班护士交班,并交待病情、观察项目、观察要求、注意事项等。医生应按规范下达医嘱,完成病历书写。护士应随时巡视,密切观察病情,做好治疗、护理工作,发现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生,及时、准确完成护理记录。对危重患者,护士应做到“六掌握”(姓名、病情、诊断、治疗及各种检查指标和精神状态)。

五、留观患者根据病情需要由值班医生或护士长确定陪护人员,人数不超过2人。非陪护人员不得在留观室内逗留。

六、留观患者应遵守本院各项有关规章制度,探视人员和陪护人员不得在留观室内喧哗和吸烟。

七、患者离开急诊留观区时应遵医嘱,护士根据医嘱为患者办理出院、转科、转院手续,做好费用结算和健康宣教。

八、本制度由医务处与急诊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