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法律顾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含顺义院区和龙安公司)法律顾问服务
二、采购参数:
(一)招标方式:院内比选
(二)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三)服务对象: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含顺义分院)
(四)服务期限:两年
(五)报价限额:人民币14万元/年
三、资质要求
(一)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二)必须是《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7-2019年度法律定点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中公布的中标律师事务所。
(三)有专职执业律师10人以上。
(四)投标人近5年来,截止至本项目开标之日的期间内,自身及所内律师均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证明文件:须提供承诺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五)具有医疗卫生系统法律服务经验,熟悉医院工作流程及医疗法律法规,提供服务文件的复印件。
(六)参加投标的律师事务所需在北京有服务点,提供证明文件。
四、服务范围
(一)就医院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从法律上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二)协助医院提供关于医疗行为、人事劳动、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意见。
(三)草拟、修改、审查医院日常生产、医疗、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根据医院的需求提供法律意见,防止或减少潜在纠纷。
(四)依医院需求参与商务谈判、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医疗纠纷谈判、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法律事务,以及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相关法律文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或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见。
(五)依医院需求指派律师代理医院的诉讼、非讼、调解、仲裁案件。
(六)代表医院起草、发送律师函或者回函。
(七)依医院需求每年免费提供2次非医责险诉讼代理服务。
(八)为医院的员工提供法律知识培训,定期协助开展法制宣传培训活动。
(九)其他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日常法律事务。
五、服务人员要求
(一)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必须持证上岗,具有医疗领域法律顾问的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能胜任医院上述需求所述日常法律事务的处理。
(三)按时并尽职尽责的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
(四)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医院的经营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非由法律规定或者医院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五)品行修养良好,任劳任怨,无不良操守记录。
六、响应方式及提供材料
1. 提供响应文件,所有文件加盖公章,通过传真或邮寄至我院,材料包括:
(1)报价确认函以及报价表;
(2)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单位规模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拟指派前往我院从事顾问服务的律师团队的执业证书复印件及其履历;
(7)医疗卫生行业服务背景、北京服务点的证明材料;
(8)财务状况、社会保障资金缴纳、依法缴纳税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等证明文件;
(9)拟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工作计划方案。
2. 联系人:李俊南,联系电话:010-84322009;联系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6:30。
3.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8号北京地坛医院行政楼四层院办 100015。
4. 响应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5日,逾期提交的资料恕不接受,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
5.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及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1) 在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日期后送达的;
(2)超出经营范围报价的;
(3) 超出预算价格的;
(4)低于预算价格70%,且无相应说明文件的;
(5)不具备上述规定资格要求的;
(6)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上述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七、资格审查与比选
医院组织比选工作小组对响应律师事务所进行资质审查,通知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参加比选,比选时间另行通知,比选工作小组将按综合评分法打分,推荐得分最高的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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