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地坛医院监控采购比选邀请(I期临床)
比选邀请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顺义院区I期临床试验病房安防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采购,现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向比选人提交比选申请书:
1. 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顺义院区I期临床试验病房安防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项目
2. 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6.8万元
3. 采购内容:网络红外筒型摄像机4台,网络红外半球摄像机6台,硬盘8块及辅材辅料等,供货商提供监控设备须与原系统对接,中标供应商需负责上述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工作。
备注:本项目采购未办理采购进口产品的专家论证手续,故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具体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4. 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1)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 本项目采购产品在北京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为北京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的入围产品。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5. 领取比选文件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18年10月16日2018年10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
(2) 地点:北京地坛医院保卫处(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8号)。未领取比选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3) 领取比选文件时须携带:
u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u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0月26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
7.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6日9:00(北京时间)
(1) 逾期送达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2)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快递、传真形式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
(3) 比选申请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8. 比选申请书递交地点:北京地坛医院保卫处(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8号)
9.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地坛医院潘老师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者传真的形式)。
北京地坛医院顺义院区(采购人)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南孙路李遂段799号
邮 编:100015
电 话:80400038
E-mail: dtyybwcdl@qq.com
联系人:潘东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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