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坛医院

医学科教

北京地坛医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细则

来源:教育处
字号: + - 14
发布时间:2023-10-13 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北京大学招生相关文件要求,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坚持择优录取,加强考试招生规范管理,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北京地坛医院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实行“申请-考核”。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组织工作

1. 北京地坛医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安排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工作。

2. 成立各学科招生考核小组,其成员不少于3名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含导师)。设组长1名,秘书1名,负责本学科审核考生申请材料,组织业务综合能力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等相关工作。

二、报考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 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4.“申请-考核”研究生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TOEFL(iBT)成绩90分及以上(2022年9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2)GRE成绩305分及以上(2019年9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3)GMAT成绩600 分及以上(2019年9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PETS-5)考试合格(2019年9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5)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40 分及以上(2019年9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6)IELTS(A类或G类)6.5分及以上(2022年9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7)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TEM-8)成绩合格及以上

(8)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申请办法

1. 考生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

2. 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按照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如实向申请医院提交下列材料:

(1)《北京大学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后须在第2页和第3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含国(境)外院校)的证明信;在国(境)外院校已取得学位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模板下载网址:http://yjsy.bjmu.edu.cn/zslq/bgxzyjs/index.htm,【招生】第15项);

(7)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模板下载网址:http://yjsy.bjmu.edu.cn/zslq/bgxzyjs/index.htm,【招生】第14项);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

(9)已签署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协议并尚在协议有效期或其他规定期内的,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提供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完整。材料不真实者录取资格无效,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将申请材料在报名当年的12月11日16:00前寄或送交至北京地坛医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教育处)。

四、申请材料审核

1. 北京地坛医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专家小组对考生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根据考生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综合能力、专家推荐书、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进行综合评议,择优确定接收申请者名单。生源充足情况下,招生人数与进入复试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1.5。

2. 北京地坛医院教育处通知初审合格的考生前来医院参加复试。届时,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材料,供教育处核验。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验。如我院对申请人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申请人须按照我院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

3. 北京地坛医院教育处将通过资格初审考生的“博士生申请材料复印件”交各学科招生考核小组。考生被拟录取后,教育处将其“博士生申请材料”交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博士生招生考核

1. 英语考试:

以当年度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对于英语水平的要求为准。

2. 业务综合能力考核: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学院组织业务综合能力考核,采取综合考核(面试、笔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专业课、专业英语。

面试考生需准备8-10分钟PPT。报告内容包括从大学至今的个人简历,科研经历及成果,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及看法,对拟进行研究工作的设想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面试考核博士研究生,在考核中对考生的申请材料、学科背景、综合素质、操作技能、英语水平、思维能力、科研素养、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根据以上内容面试提问打分,按照成绩高低依次录取。从而达到考察考生真实水平,公平、公正、公开招生为原则。学院组织的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上述考试、考核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申请-考核”招生复试安排和具体办法请注意关注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

考核小组按照本学院的“博士生申请考核招生细则”中评分要求对考生进行评分。应设秘书1名,负责考核的记录工作并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具体考核办法将在2024年复试通知中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进一步明确。

3. 录取

根据考生本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经考核后按照本学院的“博士生申请考核招生细则”中的录取办法择优拟录取。对于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报到当日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学院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我院将拟录取名单审核后,报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

六、监督机制

1.为切实贯彻执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行政监控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办法,严格实行公示制度。

2.我院在考核前须将招生考核细则(包括考核方式、录取原则、时间和地点)及时报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在考核时严格按照公布的细则执行。

3.报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我院将通过网站公示博士生招生工作相关要求、考核成绩和拟录取名单。

4.我学院在招生录取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决杜绝“人情风”“走后门”等不良倾向。一旦发现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申请材料寄送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8号,北京地坛医院公寓楼教育处310室

请注明: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报名材料

邮政编码:100015

联系人:魏萍

联系电话:010-84322149    监督电话:18846176808

北京地坛医院教育处

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