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如何变更自己的定点医院
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更改:
1.由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变更。
2.由单位通过社保企业版软件报盘至参保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变更。
3.个人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或“医保北京”公众号进行自主办理
“医保北京”公众号菜单栏与“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自助变更的步骤相同。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选择“职工个人业务”——申请“定点医疗机构变更”—— 选择被变更医院 ——选择新的定点医院——变更成功,次日生效。
备注:城镇职工退休人员既可通过单位、居住地社保所办理定点医院变更手续,也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或“医保北京”公众号进行自主变更。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变更:
1.向参保地社保所申请变更。
2.个人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或“医保北京”公众号进行自主办理。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个人居民医疗登录”(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登录成功后)——“账户信息采集和变更”——“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选择“待变更的定点医疗机构”,点击“修改”后,搜索查询“新的定点医疗机构”,选择后进行“提交”。
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网上自主变更定点医院的时间为每月4日至月末最后一天,早六点至晚十点。变更成功后,当日页面不显示,次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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