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感染性疾病研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一。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感染性疾病研究中心于2021年成立,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
北京市感染性疾病研究中心主要有以下职责:1.成为感染性疾病领域科技攻关和医药创新的平台,探索感染性疾病的发病和防控机理,研发感染性疾病诊治创新技术、产品和服务,产出高水平重大创新和标志性成果;2.建立公共研究平台,为本市感染性疾病研究与产品研发提供公共服务,成为北京市新发突发传染病、感染性疾病防治技术中心。完善传染病科研、防控、治疗、检测体系,密切监测和跟踪可能威胁首都城市安全稳定的新发突发传染病及其他潜在生物安全威胁,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战略支撑。同时提升对重症患者识别和病情预判能力,减少重症患者死亡率;3.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和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吸引国际一流研发企业在京设立感染性疾病研发机构,提升本市医药健康产业发展能级。引进和培养感染性疾病相关基础研究和临床转化学科领军人才。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45人,实有人数3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4,441.73万元,比上年增加1,639.20万元,增长58.49%。增长原因为2023年科研项目经费增加。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400.00万元,比上年增加597.47万元,增长21.32%。
1.财政拨款收入2,948.7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6.7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48.7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6.7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451.2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3.27%。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823.75万元,比上年增加1,071.56万元,增长61.16%,其中:基本支出1,409.6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9.92%;项目支出1,414.0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0.0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87.82万元,比上年增加1,399.08万元,增长58.57%。主要原因:单位新成立,培养科研力量,新增科研人员导致基本经费增加;科研项目经费,按规定结转本年继续使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1.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2,431.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431.1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359.81万元,下降35.87%。其中:“应用研究”(款)2023年度决算2,431.1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359.81万元,下降35.87%。主要原因:科研项目经费,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017.0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21.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21.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0.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7.4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0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2台(套),共计754.76万元。截至12月31日,中心共有车辆0台,共计0.0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14台(套),共计3378.85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8.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二)
附件一:北京市感染性疾病研究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