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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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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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16 10:00:28 点击量: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内设机构75个,包括肝病中心、感染性疾病诊治与研究中心、中西医结合中心、肿瘤诊治中心、外科系统、妇产儿科五官科、医技科室、职能管理处室及附属机构。下属单位1个,为北京龙安医学技术开发公司。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主要职责如下:

1. 贯彻执行新时期国家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公益性,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推动医院各方面事业健康发展;

2. 遵守国家及北京地区医疗安全、医疗质量和行风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3.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等医疗卫生服务;

4.承担医学学历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毕业后教育、在职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以及基层医务人员培训等医学人才培训教育任务;

5.承担国家及本市医学科技创新、医学科技研发、医学科技成果转化、药械临床试验等任务;

6.承担国家及本市医学学科建设、学科人才梯队建设等任务;

7.开展对外交流和国际合作;

8.承担国家、本市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和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任务;

9.承担指导和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的任务;

10.承担国际、国内对口支援、区域合作等各类政府指令性任务;

11.建立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控、财务报告和信息公开机制,保障医院资金资产使用安全和效益;

12.建立医院服务、质量、技术、人才、绩效、药械、物资、后勤、保卫等精细化管理制度措施;

13.承担医院安全生产和维护社会稳定主体责任,做好国家安全和保密等工作;

14.承担举办主体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1578人,实际1357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384人。

离退休人员554人,其中:离休10人,退休544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08,753.21万元,比上年增加2165.33万元,增长1.0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81,341.44万元,比上年增加2,099.48万元,增长1.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996.2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3.0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92,413.5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50.96%;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10,931.7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6.03%。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77,512.50万元,比上年减少914.12万元,下降0.51%,其中:基本支出140,348.2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9.06%;项目支出37,164.2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0.9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总计数)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1,720.66万元,比上年增加34109.97万元,增长71.64%。主要原因:2020年初地坛医院作为北京市收治新冠肺炎的定点医院,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工作,救治工作贯穿于整个全年,为确保医院新冠肺炎防控救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财政给予了疫情集中休息场所及通勤保障经费、应急病房改扩建、医务人员临时疫情补助、新冠防控救治设备购置物资采购等支持。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436.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9,978.5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8.21%;教育支出381.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7%;其他支出1,076.6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79,978.5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4728.76万元,增长126.89%。其中:

“公共卫生”(款)2020年度决算2,352.9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938.94万元,增长468.34%,主要原因:支付结算新冠肺炎确诊疑似患者医保、救助之外的医疗费用、 新冠专用物资设备和快速诊断试剂采购支出、一线人员临时性补助。

“公立医院”(款)2020年度决算77,625.6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2789.83万元,增长122.83%,主要原因:地坛医院防控新冠肺炎应急工程(基建)建设支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设备购置、后勤实验室方舱、医工实验室核酸检测设备购置、负压21张病床改造支出、安检设备购置、一线医务人员卫生防疫津贴 、新冠疫情集中休息场所及通勤保障支出等。

2、“教育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381.5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72.03万元,下降15.88%。其中:

“其他教育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28.7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2.70万元,下降20.26%,主要原因:扬帆、登峰、青苗等项目会议受疫情影响未召开,未完成会议费的支付。

“普通教育”(款)2020年度决算252.8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9.33万元,下降13.46%,原因:为临床教学项目的采购净结余。

3、“其他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076.6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31.39万元,下降10.88%。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9,623.8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95.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13.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82.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07.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1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94.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2.4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22台,账面原值652.6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5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83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市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无原因:未开展该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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